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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发改委77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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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运行[2004]77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政协现代

物流调研情况及所提建议的报告

 

温家宝总理、黄菊、曾培炎副总理:

    遵照您们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国现代物流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上的批示(传[2003)10603号),我委会同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民航总局、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国务院信息办、国家标准委等16个部门,对全国现代物流发展情况和《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各部门一致认为,《调研报告》经过大量实地调研,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现状,客观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所提建议对于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促进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物流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现代物流业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上海、北京、天津、山东、广东等省市已将现代物流业作为支柱产业或优先发展的产业来推动,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二是工商企业逐渐引入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竞争能力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提高;三是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模式、不同规模的物流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四是现代物流业提升和促进了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分销等传统产业的发展。

二、对《调研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调研报告》提出了六条建议,我委合同有关部门对这些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和落实。

(一)关于成立协调机构。根据曾培炎副总理“要从体制、政策、人才等方面加强研究,提出促进观代物流发展的有效措施”的批示,各部门均认为,在现行管理体制和部门机构设置的情况下,为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合力,应借鉴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成功做法以及浙江、福建、湖南、深圳等省市的经验,成立一个由综合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构,对于推动观代物流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二)关于制定全国物流发展规划纲要。我国物流发展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与物流相关的部门、地方和企业,都在规划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包括物流园区或物流(配送)中心,互不关联,缺少互动,极易造成功能单一,或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不能充分发挥投资综合效益,也不利于物流资源的优化整合。迫切需要尽快制定全国物流发展规划。机构改革前,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经贸委已联合组织力量着手研究全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目前,我委正在根据新的职能,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抓紧研究提出全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争取列入“十一五”规划之中。

(三)关于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推动标准化工作,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物流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目前正在制定全国范围的《物流标准体系表》和《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

    信息化是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信息产业部表示,将研究建立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措施和政策,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各专业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电子支付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财政部表示,对从事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企业,只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即可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关于改善我国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年底,我委会同商务部等九个部门已向国务院报出《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送审稿)》(发改运行〔2003〕2283号),建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调研报告》所提建议中关于物流企业重复纳税、所得税合并纳税、投融资政策等问题在该文中可一并得到解决。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科技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国务院减负办(设在发改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关于物流企业运输和仓储营业税统一按3%征收问题,财政部提出,仓储业5%征税的负担水平比较适宜,考虑税收公平原则不宜统一;关于对物流企业开具发票中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关于规范物流用地问题,国土资源部提出,他们将尽快研究制定规范物流业用地、促进观代物流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五)关于物流人才教育和培训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物流人才是目前全国12种紧缺人才之一。自2000年开始,全国已有97所高校开设了物流专业,两年后每年可毕业的本科生为5000人左右,这个数量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许多行业协会已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了一批急需人才。特别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做了大量工作。启动中国物流人才教育工程、设立全国物流人才培训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物流科技进步奖、有序推进物流师职业认证的工作。但目前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各种证书五花八门,许多认证项目操作不规范,面对众多的培训认证,企业和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物流人才培训市场和职业认证工作亟待规范。教育部和劳动保障、人事部表示,在加强学历教育、规范和建立物流职业认证体系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具体措施是:

(一)尽快成立全国现代物流工作协调机构。成立由我委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现代物流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成员可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组成。具体工作由我委承担。

(二)抓紧制定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抓紧制定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对全国范围内重大物流公共设施项目,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证物流基础设施布局的合理性和运输环节的畅通,统筹好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尽快建设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研究和落实现代物流发展政策措施。我委会同商务部等9部门已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转后,我委将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抓紧落实。对目前还没有解决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政策性问题,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请示报告。

(四)进一步做好现代物流基础性工作。我委将会同或支持有关部门做好现代物流的有关基础性工作。一是支持和协助国家标准委加强推动物流标准化工作;二是会同国家统计局建立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三是会同国务院信息办、信息产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规范物流人才的培训市场,依靠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五)组织召开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经国务院批转后,我委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召开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讨论全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交流各地政府及重点企业物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特此报告。

附: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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