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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假冒全国物流师授权培训机构”的重要公告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推出的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中国物流领域的首次大型标准化考试认证工作,由于该认证的权威性、严格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政府部门、业内人士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尤其近日,我们屡屡接到举报,一些违法机构已经公然在网络上打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特约培训中心的名号进行广泛的宣传蒙骗别人的钱财。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工作,已经及时掌握了这些机构违法行为的真凭实证。 我们认为,这些假冒授权培训中心的违法机构已经影响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推行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一贯优良信誉,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危害了广大考生期望通过专业培训掌握物流领域系统知识,并得到物流行业“金牌认证”的权益。使受骗的考生不仅在金钱上而且在付出考试的精力上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于法于理,绝不可容。 在此,我们要对广大关注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业内及社会各界人士,郑重发出三点友情提醒: 一、在无法确认该培训中心是否为我机构认证单位时,请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网站“www.chianwuliu.com.cn”(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的分数及证书查询网站“www.clpp.org.cn
”(中国物流与采购人才网)浏览我们最新公布的“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一览表”和“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一览表”,或者查询全国各地培训、考试中心数据库,验证当地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的真伪性。 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认证的授权培训中心与考试中心均颁发拥有认证印章的授权培训资质证书和铜质牌匾,合法授权机构都在其经营场所悬挂通过认证的铜质牌匾,同时也能够出示授权培训资质证书。正式授权机构的证书编号与牌匾编号应始终一致,其名称应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进行准确查询。 三、慎重选择考培机构,延迟付款。请不要选择没有通过我们认证的培训中心来进行相关的物流师培训,应在反复确认其真实性后方可参加培训。我们也期望您能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我们举报违法招生机构,我们将依法对其严惩。举报受理人:吴鹏,举报电话:010—68392018—131,举报信箱:(Jubao@clpp.org.cn)。 四、若发现已经受到了蒙骗,并已经遭受了一定损失,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不便保存或者模糊的证据应取得政府公证人员的公证。取得确凿证据后,应立刻与当地的警务、工商、税务、消费者协会等主要负责部门联系,在各方的积极配合下对违法机构进行严厉制裁,及时追回、补偿自己的损失。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全程紧密关注此项事态的发展情况,并随时对这些假冒伪劣的违法机构采取法律诉讼、工商联合执法取缔、消协维权等多种法律手段,对这些假冒伪劣、违法违规机构正在进行的严重影响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声誉、危害广大参与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人员权益的行为采取最严厉打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 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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